关于晋城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5 11:12: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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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2010】117号)要求,我市自2011年起每年3月底前以市政府文件出台当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供应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部备案。

全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11.9663公顷以内。计划供应项目为已经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部分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购储备的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整合复垦利用待报批后可随时调整使用,未包括在此供应计划内。城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先拆迁安置后开发建设”的规定,根据实际进度安排土地供应,未包括在此供应计划内。未列入本供地计划内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随用随供。(供稿: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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