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 2018-12-28 17:2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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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了《晋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出台住房租赁相关制度政策,建成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全市至少新增3家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和兼营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企业,推出1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争取用3-5年时间,租赁住房占新增(改造)住房供应量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

根据《方案》,主要工作任务有四大项:一是培育多元化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发展国有住房租赁企业,2018年底前,由市住建局负责组建1家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赁企业发展,2018年底前,全市至少新增1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开展租赁经营,2018年底前,全市培育3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租赁企业。二是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新建一批租赁住房,2018年底前,至少推出1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从2019年起,新出具商品住房地块规划条件时,要至少配建住宅建筑面积20%的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平衡出让用地除外);改建一批租赁住房,2019年底前,推出2个项目开展改建租赁住房试点;购租一批租赁住房,2018年底前,至少推出1个项目开展租购住房试点。三是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措施。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制定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和租赁住房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租购同权政策的实施。四是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6月底前,市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12月底前,县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要基本建成;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监管;加强住房租赁行业及信用监管,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完善住房租赁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在市住建局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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