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5次主任会议
4月1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5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窦三马、秘书长王学琦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光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人工委关于拟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情况介绍;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工委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汇报;议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常青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家战略,致力于将省委、市委的部署举措依法落实到位,以高质量立法助力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理清立法思路,明确立法方向,拓展立法路径,协调各方力量,不断改进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要下足“绣花”功夫,切实把指导思想、工作要求、法律责任用规范的法律语言准确表达,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形式主义,不能简单思考,更不能只满足于某一方面诉求,某一时期诉求,某一部分人诉求。要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全方位多角度征求意见,平衡好各方需求,让刚性的制度有温度,让“长牙”的法律有权威,使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符合我市市情,符合发展需要,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
责任编辑: 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