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9-12-31 18:48: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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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12月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尹红岩、史晓莉,秘书长王学琦出席会议。副市长武健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世荣,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三篇光辉文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两个书面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就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范丽霞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以“三篇光辉文献”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要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实现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科学谋划2020年各项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中体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撰稿:李伟)


责任编辑: 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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