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0-10-23 15:55:07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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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调研

随后召开座谈会,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了老干部的意见建议

    10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调研座谈,向老干部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郭治琛、李翠叶、史晓莉参加调研。
    范丽霞一行先后到瑜园老年公寓康养项目、泽州县康复医院等地实地调研了养老产业、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了老干部的意见建议。
    调研座谈中,老干部们对《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出台《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已形成的《条例(草案)》条理分明,内容详实,符合政策要求,符合晋城实际,符合养老服务需求,是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老干部就《条例(草案)》如何进一步体现政府与市场相结合、事业与产业相结合、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公益与商业相结合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范丽霞指出,《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审。这次老干部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很有见地,很有针对性,对《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梳理研究意见建议,吸收充实到《条例》中,进一步丰富完善养老服务条例内容,使《条例》更好满足全市养老服务需求。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突出晋城特色,从法治层面完善养老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养老质效水平。要切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履责、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让全市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撰稿:冯慧媛)


责任编辑: 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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