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时间: 2022-04-16 22:09:40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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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监察监督、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416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一委两院”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到场巡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小清作动员讲话。

根据地方组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一委两院”拟任命人员要接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之后方能任命。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坚持一线站位、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四个一要求,坚持“凡任必考”原则,进一步制定完善人事任免办法,使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化、常态化本次任前考试,旨在促进任命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发展和践行全过程民主。(程才 陈栋


责任编辑: 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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