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10-29 15:15:52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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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

    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史晓莉、窦三马,秘书长王学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委员原光辉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建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世荣,市政府党组成员陈浩,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晋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21年晋城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创新生态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两个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马树敬关于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任务清单情况的专项述职报告、市住建局局长马阳光关于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任务清单情况的专项述职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海芳关于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任务清单情况的专项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常青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常青在讲话中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理解、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严要求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批准通过后,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制定具体措施,持续筑牢安居底线、提高居住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跟踪监督问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稳定保障。要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建设“数字经济的标杆城市”这一战略定位,使数字经济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走向共同富裕的加速器,让晋城人民在数字化浪潮中享受更多的发展红利。

    常青强调,满意度测评是人大常委会延伸监督链条、提高监督实效、强化任期监督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发改、住建、交通三家单位要对照测评结果,冷静、理性地分析思考,真正拿出闻过则喜的思想水平和有过必纠的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职尽责、勇挑重担。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要积极探索任期监督方式,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持续提升、做优做精,推动满意度测评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以“小切口”推动监督实现“大纵深”,取得新成效,凝聚合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期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114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晋城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撰稿:冯慧媛)


责任编辑: 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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