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就《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7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我市即将出台的《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了相关市直单位、社区和养老机构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参加了座谈会。
《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审。会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初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就修改后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会上,围绕《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与会的市直相关单位和社区、养老机构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就草案提出了一系列修改意见和建议。
窦三马在讲话中指出,养老事业的发展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是我市即将出台的一部重要法规,在全省尚属首家,对促进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广泛征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把这一部法规立好、立到位。要解决好立法与执法、规划与建设、公建与民营等几个关系,真正让这一部法规管用、可操作、普惠,让全市6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到这部法规带来的阳光。
责任编辑: 赵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