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2021〕4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20〕148号),现将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7626.4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及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执行不力,绩效不达标等问题将列入负面清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同时,各县要做好后续年度竞争立项项目储备工作,为后续年度水利项目竞争立项提供有力支撑。
晋城市水务局
2021年1月5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