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水〔2021〕13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
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20〕163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计划462万元下达,(详见附件)。望接文后迅速落实下达,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要求执行,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禁截留挪用。
计划下达后,要抓紧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防汛抗旱减灾效益。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同时,请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对执行不力,绩效不达标等问题将列入负面清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晋城市水务局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靳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