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执行数为28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76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6万元。
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91万元,下降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46万元,主要因为出访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279万元,下降74.4%;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99万元,主要因为部分预算单位更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7万元,下降6.2%。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市
本级各部门(单位)将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体规模,确保“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
责任编辑: 财政局李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