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为城乡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 2019-12-20 08:24: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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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市出台了《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和《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分别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强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旨在通过制度建设,用法治手段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立法的方式加以确定,赋予相关职能部门特定管理手段,革除农村建设和城市绿化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进而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我市城市绿化事业发展。
  其中,《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对于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开启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晋城新篇章。
  《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共设五章四十六条,包含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制责任及附则,对于更好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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