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23-07-24 |
事项内容: | 李女士反映:她父亲是高平市的市民,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7月11日在晋城医保公众号上看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的政策,自7月20日起试行,随后咨询高平市医保中心被告知具体需咨询市直部门。现咨询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申请流程及所需资料,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
处理结果: |
市民政局7月27日回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通过电话联系本人解释清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时所需资料,具体流程为:重病患者认定由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参保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报送至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确认,不符合条件告知申请人原因;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其本人并将信息推送至同级医保部门,对不符合条件告知其原因。 办理时所需资料有:患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申请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患者本人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首页)、结算单据、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收费票据等;填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并联系高平市民政局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