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好又多购物广场的“九鼎贡”东北珍珠米已按法律程序立案调查
受理时间: 2021-04-21
事项内容:

赵先生反映:他于2021年4月21日在沁水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新建西街511号)购买东北珍珠米10公斤,大米的生产厂家是虎林市九鼎贡米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份,该大米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QS230301021573,但是2018年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定QS生产资格证已暂停使用,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上无法查询到该大米生产厂家的信息,他认为好又多购物广场出售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大米,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回复。

处理结果:

沁水县政府4月27日回复:收到12345热线转办的求助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协调调查落实此事,经调查2021年4月22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韩某某、丁某某对沁水县好又多购物广场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有虎林市九鼎贡米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鼎贡”东北珍珠米7袋,每袋净含量10KG,生产日期:2021年01月10日,外包装袋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与超市提供的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相符,已按法律程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