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课堂网络教学采用学生自愿原则
受理时间: 2020-09-28
事项内容:

赵先生反映:他孩子是阳城三中初二学生,学校现在要求学生在10月3日之前每位学生必须缴纳500元钱的空中课堂补课费,每节课收费标准为10元,虽然空中课堂网络教学本着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和自愿性的原则,但是他认为初中的孩子还在九年义务教育中,收取费用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回复。

处理结果:

阳城县政府回复:根据晋城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空中课堂建设的通知》文件(晋市教电函〔2019〕13号)精神,全市“空中课堂”运用“政府部门加强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规范组织,利用市场化、企业市场运作”的创新机制,空中课堂网络教学在周末、假期开播,采用付费方式听课,本着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和自愿性,只由报名听课学生支付低廉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每节课10元,采用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在网上报名时交纳,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报名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