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23-02-15 |
事项内容: | 原女士反映:她2月11日下午4点左右把电动车停放在陵川县客运中心站门口,13日发现电动车因违停被交警拖走,14日到县交警队处理,告知需携带相关资料才能取车。现咨询取车流程及所需材料,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
处理结果: |
陵川县政府2月20日回复: 目前我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交警大队加大对县城交通秩序的集中治理,,特别是对路边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拖移。 提取车辆所需材料:新车:身份证复印件、购车手续、交保险、上牌照;旧车:身份证复印件、车管所上临时牌照(拿临时牌照复印件)。如车辆有正式牌照,拿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如车辆有临时牌照,拿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临时牌照复印件。针对原女士反映的问题,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反映人表示认可和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