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5 16:31:31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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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以拟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共有8名报考人员符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附后),现予公告,并就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人事科教科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以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均需严格遵循“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11月4日以来到过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查询系统显示的中、高风险区的复审人员,请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参加复审。参加复审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附:2020年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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