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 2023-11-01 10:35:47 信息来源: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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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授权过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更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您符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条件,即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切勿轻信各类收费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实广告。

线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

1、申请人可通过手机“软件商城”或“App Store” 搜索软件名称“手机公积金”客户端下载,也可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

2、注册并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点击底部“业务办理”,选择具体业务按提示步骤办理。

线下办理 服务窗口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业务办理资料,到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电话:0356-2218257

城区管理部

地址: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

电话:0356-2056330

泽州管理部

地址:白水东街2079号A座一楼(合为集团办公楼)

电话:0356-6981299

高平管理部

地址:高平市康乐东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356-5228788

阳城管理部

地址:阳城县凤凰北路55号

电话:0356-4225531

陵川管理部

地址:陵川县崇文镇古陵南路欣鑫家园12号

电话:0356-6202763

沁水管理部

地址:沁水县食品街9号

电话:0356-7023183

矿区管理部

地址:北石店镇畅安路原晋煤集团大门南50米

电话:0356-3665541

你知道吗?

通过虚假材料、虚假信息、虚构用途

等欺骗手段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是违法行为

不要心存侥幸

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跨部门信息核查、全国联网信息核验等方式发现违规办理业务行为。

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变造、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无效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资料或承诺等手段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相关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实施惩戒。

不要名誉受损

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人,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不要得不偿失

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对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不要代价惨痛

在办理公积金业务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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