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24-01-22 08:45:1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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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砥砺奋进的工作答卷——审议法规案24件,作出决议决定4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6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
  这是守正创新的履职实践——连续5年开展汾河相关法规执法检查,持续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建立起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畅通基层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
  这是担当作为的实干业绩——主任会议成员、各机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70多次;建成1390个联络站、3737个联络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的75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一组组闪亮数据、一部部精品立法、一次次有力监督,记录了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铿锵足迹,以地方人大的履职实践,见证了人大力量,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通过——”,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对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创业创新、政务服务等作出规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高质量立法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立法,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紧扣党中央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推进立法。审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助力制造业振兴升级;继出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之后,修改节约能源条例,为推进能源革命提供法治支撑;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修改河道管理条例,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调研,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修改道路运输条例,审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优化行政审批权限和程序,服务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制定平安建设条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等新型消费业态的监管;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以更严的标准和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修改档案管理条例,推动管好用好档案资源。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从校园欺凌防治、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要求,修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目前已建立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畅通基层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确保立法更接地气、务实管用。

有效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执法检查较真碰硬,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工作监督直面热点,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专题询问不避难点,跟踪督办持续发力,更具刚性和实效……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对经济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呈现新特点,省人大常委会对经济工作监督的广度与深度也在不断延伸。从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到审查财政决算报告和财政调整方案,再到建立和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监督工作更加细致化、常态化;从监督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到聚焦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重点工作,监督对象更加具体化、精准化;从审议、审查工作报告,到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监督方式更加规范化、多元化。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培养更多技能人才;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加快构建家庭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听取审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调研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助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美丽山西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也是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工作。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全省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全省草原资源生态保护情况,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殷殷嘱托,连续五年开展汾河相关法规执法检查;开展文物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情况报告,为传承优秀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尊重代表权力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气象。
  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万千群众。省人大常委会深化拓展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推动形成双向互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72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4次,243人次代表应邀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工作,21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调研等。支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定《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意见》《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丰富联系的内容和方式。全年组织518人次代表围绕36项内容开展了专题调研;围绕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调研,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推动“硬件”提档升级、“软件”提质增效,支持代表贴近人民群众,听取意见呼声。目前,我省已建成1390个联络站、3737个联络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建立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闭环办理机制,事关全局、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办理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6件代表议案、75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一件件代表建议从正式提出到最终落实的过程,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生动写照。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定将不负众望,奋力前行。(记者 杨文)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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