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4-03-25 09:16:50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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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波所作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深化拓展“十点体会”,持续抓好“十件大事”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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