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2 10:15:24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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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包括12项具体举措:

一、积极倡导不跨市域祭扫。

二、全市范围内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现场缅怀等聚集性活动。

三、市殡仪馆和弘德园公墓开通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服务,并采取提前预约、分批分段、限制流量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四、各殡葬服务机构对祭扫活动实行预约台账管理。未进行提前预约的祭扫群众,原则上不得进入殡葬服务场所。

五、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好祭扫实名登记、“三码联查”、体温检测等防控举措,要引导群众间隔“一米线”有序排队,及时做好祭扫人群的分流、引导工作。

六、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祭扫接待人数上限规定,做到即扫即走。每户进入殡葬服务场所祭扫人员应限定在3人以内。

市殡仪馆馆内祭扫人数不得超过150人,原则上每户祭扫时长不超过30分钟,每户进入市殡仪馆骨灰寄存楼人数限定为1人。

弘德园公墓园内祭扫人数不得超过300人,原则上每户祭扫时长不超过45分钟。

七、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采取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开辟临时停车场地、严格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日报告制度。

九、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坚持丧事简办原则,正常办理各项业务。吊唁厅内人数限制为:大厅不超过50人,中厅不超过30人,小厅不超过20人。

十、各县(市、区)政府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历史集中安葬点、散葬坟墓的祭扫工作。

各交通卡口、山林祭扫入口在执行防火相关规定的同时,也要严格落实“两码联查”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野外烧香、烧纸钱、燃放爆竹等违规祭扫用火行为,切忌乱扔烟头,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十二、强化民政与宣传、网信、公安、住建、交通、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协作,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