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西公安机关依法对11名火灾肇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 2021-02-23 09:21:57 信息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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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省公安机关依法对11名火灾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纪检监察部门对1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020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7起,火灾扑救过程中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多为人为因素,有吸烟引发,焚烧秸秆杂草引发,凸透镜、装水玻璃瓶聚焦折射引燃,坟地燃放鞭炮引发,林区内施工机器故障引发,汽车着火引发等。

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11名火灾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逮捕1人,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5人。纪检监察部门对1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55名,科员10名,乡干部9名,村干部29名,包片责任人3名,护林员14名,其他人员5名。

火灾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火源管控还有漏洞、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彻底,以及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烧茬燎堰、乱扔烟头等野外违规用火管控不力,对林区输电线路老化故障排查整治不力等诸多问题。

春节假期过后,我省遭遇强大风天气,加之全省大部分地区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当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形势,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时刻绷紧防火安全之弦,严把生产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加强源头执法,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取暖、烧荒、祭祀等行为。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实施精准研判,防患未然,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记者李炼)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