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开展冬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5 15:40:54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打印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出血热即流行性出血热又称肾综合征出血热,是由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汉坦病毒)引起的,以鼠类为主要传染源的自然疫源性疾病。近期,我市周边地区出现多例出血热病例,为进一步降低我市鼠类密度,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市爱卫会决定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和病媒生物消杀为重点的冬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及方式

此次活动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鼠类为标靶物的病媒生物消杀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尽其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四统一”(统一用药、统一时间、统一技术方案、统一检查标准)和“四不漏”(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的各种场所)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次灭鼠活动。

二、活动安排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日,为宣传发动和药物准备阶段。

2021年1月3日至1月17日,为全市统一投药灭鼠阶段,如遇雨(雪)天,逐日顺延。

2021年1月18日至25日,为查漏补缺阶段。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冬春季灭鼠活动,切实把它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切实做到层层负责,确保本次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防鼠设施和投药覆盖率达到100%。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灭鼠的技术和方法,普及科学灭鼠知识,动员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灭鼠活动,增强全社会灭鼠防鼠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意识。

(三)加强药物管理。为有效降低我市鼠类抗药性,本次灭鼠活动统一使用:0.01%溴敌隆灭鼠毒饵。各级各单位必须加大鼠药投放和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做好投药事宜及统一投药时间的宣传和告知力度,在公共场所投药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有效解毒药物提示(维生素k1可以作为有效解毒药物)。

(四)科学投药放药。在鼠类栖息活动场所,按照全方位饱和投饵方式进行投放,切实做到点多、面广、量足、到位。在老鼠经常出没活动的墙根墙角、下水道、生活垃圾堆、排水沟、变电室等地安装灭鼠用毒饵盒,灭鼠毒饵必须投放在灭鼠用毒饵盒内。

室内:按2堆/间(15m2),20g/堆的标准,沿房门两侧的墙根进行投放(超过50 m2以上的房间,每隔10m投放1堆),每日傍晚投放,次日晨检查。根据毒饵的消失情况及时补充毒饵,按照消失多少,补充多少;全堆消失,加倍投放的原则,连续投放5天以上。

室外:公园、河边绿化带呈条带式投放,条带间距50m,间隔10m投放1堆,20-30g/堆;公园、游园及道路绿化带要沿鼠洞投放,20-30g/洞,投饵之后应及时封堵鼠洞;其它室外环境要设毒饵站或毒饵盒,间隔15m设置1个,将灭鼠毒饵投放在毒饵站或毒饵盒内,20-30g/个;下水道窨井要逐一投放(沿窨井排水沟两侧平台投放)。间隔1天检查1次,药物消失处要及时补充,连续检查补充投药3次以上。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爱卫会要对本次冬春季统一灭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抽查和督促,对环境治理、防鼠设施、药物投放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重点行业和部门要在灭鼠的同时,加强防鼠设施的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次冬季灭鼠活动收到实效。

(六)注意事项。禁止使用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毒鼠强、毒鼠硅、鼠立死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严禁自制灭鼠药物;投饵点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人畜中毒。灭鼠期间,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人畜安全。出现中毒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寻死鼠和剩余毒饵,进行焚烧处理,并登记保存。

晋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