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部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 2021-01-22 10:14:54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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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安庞、冯改朵、李仁和、张高宏、陈跃钢、郭新民、董岩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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