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02-26 08:58:42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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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5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建康代院长所作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平安晋城、法治晋城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奋力在新征程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确保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