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2-07 11:36:46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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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6亿元,同比下降1.5%,减收1.9亿元。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五位,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二、开展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交通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晰、区域均衡、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管理机制。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晋城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

四、成功申报全国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获中央奖励资金4000万元。制定印发《晋城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会同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研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及时下拨试点城市奖励资金。

五、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0年市本级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060万元,比上年减少233万元,同比下降5.4%;专项业务费下降14%,大型修缮及购置类支出同比下降35%,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10亿元。优先落实基本民生政策资金,不留基本民生保障支出“硬缺口”。

六、坚决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确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等税收优惠落实到位。及时转发疫情防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七、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868万元。制定出台补助资金管理、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等20多项政策性文件,确保患病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

八、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按照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全部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医疗票据基本实现电子化。

九、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监管。印发《关于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评审管理的通知》,对列入当年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市政府要求列入跟踪评审范围的其他项目进行跟踪评审;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委托业务管理和市级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委托行为,提升资金效益。

十、继续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150万元,用于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增量项目、市本级示范奖补项目等激励奖补,发展农村庭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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