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 | 全市密闭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有优化

发布时间: 2022-07-23 15:08:28 信息来源: 健康晋城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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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病毒通过密闭场所隐匿传播

市疫情防控办发布最新通告

优化密闭场所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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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456号)

近期,国内多地密闭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为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做好我市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防疫情通过密闭场所在我市隐匿传播,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

一、影院、网吧、酒吧、歌舞娱乐场所(含KTV)、游艺娱乐场所、洗浴、足疗、按摩、剧本杀、室内健身游泳场馆、地下商场等各类经营性密闭场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逐人测体温、扫场所码、验健康码、行程码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醒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查验省外无疫情风险县(市、区)来返晋城人员抵晋城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各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对空调、电梯(扶梯)等设施进行日常清洁与消毒,加强对门把手、储物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加强环境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选择自然通风,无法使用自然通风时应利用排风扇等装置加强机械通风。及时分类处理垃圾,避免细菌繁衍滋生。

三、密闭场所从业人员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等防疫措施,未落实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四、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密闭场所时配合做好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防疫工作。坚决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密闭场所要采取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要予以关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引起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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