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改委出台“22条”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5-18 16:17:24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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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发改委近日出台了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共计22条,从优化物流布局、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培育骨干企业、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四方面支持物流行业发展。

优化物流布局

坚持物流空间布局服务于城市发展、民生改善、产业经济等需求,整合设施存量,合理配置增量,规划形成以“枢纽+园区+中心”为主体的物流节点设施空间布局;重点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集散能力突出、公共服务完善的示范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基地,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在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同步开展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底实现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强化铁路、公路通道建设,以智慧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铁路和公路网建设水平,围绕我市“三环两线两轴”骨干交通网,在市域范围合理配置区域分拨、城乡配送、供应链服务等物流服务功能,与相关社会物流节点之间实现有机联动,打造覆盖全市的“互联网+”高效物流体系。优化铁路货运运力供给,提升我市大宗货物运输效能。

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

积极申报我省物流与制造业融合试点,持续推动我市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企业发展;推动物流与农业融合创新,围绕我市“6+3”农业产业骨架,提档升级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提高标准化、信息化应用水平,降低农业经营主体仓储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与商贸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电商平台,鼓励龙头物流企业建设前置仓等,构建适应电商发展的物流服务体系。

打造对全市电商直播生态圈建设贡献明显、有较大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基地;发展平台经济,积极发展网络货运,加快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完善产业供应链,推动商贸物流与制造业深入融合,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产业供应链企业。

持续培育骨干企业

强化对物流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推动A级尤其是4A、5A级物流企业量级增长。

鼓励企业通过市场方式加强联合,提升我市物流业企业整体竞争力;对接对标国内一流企业,引导鼓励我市企业加强与国内一流物流企业对接,支持其在我市整体布局分拨、配送、采购等区域性中心,促进企业间业务互补和资源共享,带动提升我市企业整体性运营水平。

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

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行效率;精简归并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优化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服务,推动建立货运车辆跨省异地年审和检测。

优化快递企业审批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完善末端网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

规范行使道路行政权力和治超处罚工作,完善公路货运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推进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取消营运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实施驾驶员省内异地考核规范,建立道路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信息全国共享联动机制,推动证件转籍、信用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

规范道路货运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鼓励企业使用“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提前申报”“自报自缴”等模式办理通关手续,全面推行“互联网+预约通关”,解决节假日企业通关需求,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站式申请办理,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促进稳外贸发展。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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