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来说至关重要!为规范我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保障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监控数据,真实有效,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从5月26日起至6月9日在全市开展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检查。
1、检查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市自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工作,严厉打击建设不规范、运行不规范、弄虚作假、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和监控数据的真实、准确。
2、检查范围
全市安装“技防”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用电监管设施、无组织颗粒物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小型空气站、堆场建设的喷雾降尘设施等)的排污单位及“技防”设施“应装未装”的排污单位。
3、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6月9日
检查人员:市局领导,市、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
4、检查内容
建设的规范性,是否做到“应装尽装、应联尽联”
联网、验收备案情况
运营情况
数据质量
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拆除、停运、弄虚作假、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及第三方监测报告质量
5、检查要求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处置,达到立案条件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及时下达现场勘查执法笔录;不达立案条件的要现场告知被检查单位,明确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发现问题得到落实。
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