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20-01-07 11:04: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工作“四句话”要求,在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转发。

  二、全力支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5个涉企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通过释法说理促成26件民事申诉案件息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四、全面反映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案-件比”居全省第一。坚持把提高办案质效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机制,退回补充侦查比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比率均为全省最低。

  五、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做到了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六、“一体两翼”智慧检务新模式运行良好。充分利用作为最高检察院“智慧公诉”建设和应用试点单位的优势,坚持“建”“用”并重,形成了以“智慧办案”为主体,以“智慧办公”和“智慧服务”为两翼的智慧检察新模式。

  七、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政治巡察全覆盖。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目的,市检察院党组高标准完成对6个县级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

  八、“树立品牌、打造亮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项目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方式持续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了市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和信息公开等15个检察工作品牌和亮点。

  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数较2018年增长92.1%。

  十、持续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探索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依法办理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持续巩固和扩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责任编辑: 莫潞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