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1-07 10:39: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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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式启动行政区划调整,出台《晋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着力解决当前阻碍晋城发展的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矛盾,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二、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推进,养老服务业在全省竖起标杆。共建成住养型养老服务机构73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5所,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76个,惠及15万老年人。

  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再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全面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支出型低保、临时救助、价格临时补贴等制度,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93元,位居全省第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600元,位居全省第四,实现困难群众100%全覆盖。

  五、两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新建5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市达到926个。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关爱行动,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全年累计为4200人发放补贴360万元。

  六、特殊群体关爱工作交出满意答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机构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500元;为全市54名孤儿发放每人1万元的助学金;26名福利院儿童通过“明天计划”得到有效治疗康复;开展“福彩助学”和“福彩助警”活动,共资助100名寒门学子和100名困难民警110万元;全年救助各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431人次;为3.66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640万元。

  七、在全省首创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备案制度。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纳入全程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率”进一步提升,目前达到83.9%。

  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城区和高平开展“三治融合”试点工作;以高平市、泽州高都镇作为试点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各地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全市75%以上的村(社区)已完成修订完善;指导所有社区建立集体户,为全市人才新政落地落实提供保障。

  九、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油助力,保质保量完成“三洗六见一红旗”、联点共建等任务,连续两轮获得全市流动红旗,文明城市星级评定多次荣获十颗星佳绩。

  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职责,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沁水县樊村村工作。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受到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红榜表扬。


责任编辑: 莫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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