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关于落实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泽税发〔2019〕58号

发布时间: 2019-12-19 17:09: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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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税务分局、税务所,机关各股室:

  根据《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落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晋城税办函〔2019〕39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服务手册》和《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自主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指南》,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广泛开展宣传。印制《泽州县税务局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服务手册》。从咨询途径、享受条件、享受期限、享受金额、享受流程五个方面予以明确并广泛宣传。

  二、畅通咨询途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研究梳理大学生就业政策;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24 小时值班;纳税服务部门加强一线税务人员政策培训。

  三、创新纳税服务。在纳税服务大厅导税台设立“大学生就业服务”专用绿色通道,由税务专业人员为大学生就业创业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专业纳税服务。

  四、加强事后监督。法制股、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在数据核查工作中要增加针对大学生就业税收优惠内容,加强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受数据核查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研究解决。

  五、本通知由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服务手册

     2.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自主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    

  2019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 时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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