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总工会关于落实《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12-20 16:5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结合我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激励我县各行各业的工匠人才和技术能手脱颖而出,让他们积极投身“4+1”高质量转型发展主战场,特制定此细则:

  一、承办事项:根据《意见》第九条“获得我市晋城工匠和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个人奖励”,县总工会负责我县工匠人才和技术能手的选拔、推荐、表彰工作,出台我县具体评选奖励办法。

  二、申报流程:县总工会发文---各基层工会申报---县总工会审核---评比表彰

  三、办理时限:根据方案要求时限,及时办理。

  四、服务承诺:在选拔程序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把能代表我县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县总工会负担。

  六、咨询电话:0356--2369885

  七、本细则从2020年起执行。

 

  

  阳城县总工会

  2019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 王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