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9-12-20 16:59: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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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晋城市委人才政策,确保改革后各部门协作顺畅,现将市委组织部归口管理的人员调配相关审批事项予以整合,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调入单位确定意向人选,向市委组织部提交申请。

  二、市委组织部审核拟调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并同市委编办核实编制情况。

  三、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拟调动事项。

  四、市委组织部向调入单位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批表》和《干部调动审批表》(一式二份)。

  五、调入单位将《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批表》和《干部调动审批表》交回市委组织部。

  六、市委组织部部领导签署意见。

  七、办理调动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向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干通知,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干部介绍信,审核无误后,市委组织部向调入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调入单位凭此介绍信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备案手续后,再依次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八、招录招聘、引进人才、政策性安置和科级干部任职等常规性调配凭录用文件、军转安置部门分配工作(就业安置)报到证和任职文件等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九、各单位要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安排,接到调干通知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需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无故逾期一个月以上者,调动手续即行作废。

  十、其他类人员调配参照本流程执行。

  十一、本流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高平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 莫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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