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12-20 15:25: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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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申领医疗保险补贴的相关规定,以及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申领程序实施细则如下:
  一、补贴范围
  新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我区企业。
  二、补贴标准
  新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我区企业,在三年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企业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补贴。
  三、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从财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
  四、申报时间
  从2020年开始,每年6-7月为集中申报时间。
  五、申领程序
  1.参保企业向区医疗保障部门提供《大学毕业生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申领表》(以下简称补贴申领表),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相关手续;
  2.区医疗保障部门对企业报送的《补贴申领表》及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审核通过的,由区医疗保障部门从同级财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拨至各参保企业。
  本实施细则按《关于印发<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9]62号)文件精神,我区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参保企业要积极做好新吸纳大学毕业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事宜,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晋城市城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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