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家长速看!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 2021-12-15 16:21:54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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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服务对象方面,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

◆ 在服务时间方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

◆ 在服务内容方面,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节假日托管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等

◆ 在服务师资方面,采取多方参与的方式,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 在服务收费方面,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经测算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为每生2元/课时

日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晋城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中小学校推进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学生自愿参加。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向学校自愿提出申请,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一个相对固定期。

在服务对象方面,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重点解决城镇学校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问题,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小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在服务时间上,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最多可延长至20:30;支持和鼓励学校周六日提供1天周末服务,寒假开放1周、暑假开放3周的假期托管服务;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

在服务内容方面,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节假日托管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小学注重看护、作业辅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初中注重自主学习和分层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开放学校各类资源场所,提供体育、艺术、阅读、综合实践等拓展活动。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鼓励具备条件的初中学校开展晚餐供应,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在服务师资方面,采取多方参与的方式,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鼓励学生家长、退休老教师、文体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志愿服务力量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从本校课后服务性收费中列支。

在经费保障方面,我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采取由各县(市、区)财政补贴或收取服务性收费的办法予以保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提出财政补贴标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意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经测算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为每生2元/课时。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由学校向学生收取,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税务发票,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对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意见》指出,各中小学校要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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