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不举办聚集活动、不得组织补课、不得提前开学、暂停线下培训!

发布时间: 2020-01-26 17:34:00 信息来源: 晋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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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办〔202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办〔2020〕2号)和《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市教办〔20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二、不举办聚集活动。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止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各地各校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活动。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提前开学。即日起,全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暂缓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三、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当前正值春节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要求,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强化值班业务培训,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从2020年1月24日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向市教育局“日报告、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值班电话报送。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0356-2026307

   传真:0356-2026307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晋城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 刘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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