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9年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 2019-01-31 09:32:0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01月31日)

  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楼阳生省长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作为经济工作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以“三大目标”为牵引,坚持和发展“三条基本经验”,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全省经济在由“疲”转“兴”基础上拓展转型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上下同心、迎难而上,为全面拓展我省“两转”基础上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郭迎光副主任所作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紧紧围绕实现“三大目标”和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我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孙洪山代院长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19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山西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19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山西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张娅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