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共六项

发布时间: 2019-01-21 11:40:00 信息来源: 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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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
(草案)》的决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审议,现决定提请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的《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治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的《长治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通过的《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的《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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