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19-03-14 17:42: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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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套路”深,提醒老年人理性消费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常见的手段:一是“剧本套路”。会销组织者通常都有一套固定“剧本”,无论台词还是流程都会提前设计好,可以说整个传销过程就是一个固定的套路;二是“托儿钓鱼”。在营销现场发言的所谓“用户”,基本都是提前安排好的“托儿”,而发放礼品的目的是利用部分老人贪小便宜的心理,诱导其介绍更多朋友加入。常见的“礼物”除了盒装鸡蛋,还有免费听课、免费体检、免费试用、免费旅游等;三是“收单”。在通过前期工作保证客户的数量后,会开始重点发掘潜在的、具有一定购买力的客户,通过“免费午餐”套取老人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在行业内部被称为“收单”,通过各种方式和老人拉拢感情,更加细致地摸清老人身体、家人和经济状况;四是“洗单”。筛选客户,在其业内被称为“洗单”,由此步骤筛选出最为核心的目标客户,这部分客户就是之后宣传和营销的重点所在,通常会安排工作人员一对一“服务”,争取最短时间取得老人信任。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不具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应理性消费,提高正确辨别和认识保健食品的能力,避免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2、预付式办卡消费需谨慎
    预付式消费存在较大风险,消费者反映问题集中在预付卡消费经营主体不合格、恶意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服务、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突然关门消失、单方面终止服务等几个方面。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预付卡消费需谨慎。消费者在办卡消费时,一要查看企业证照是否齐全;二要尽量避免一次性预存大笔金额;三要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四要妥善保存好消费票据。
    3、警惕分期付款消费陷阱
    分期付款消费陷阱多,一是分期由外地小额贷款公司承办;二是合同多为邮件形式,并非一式两份,消费者并不了解具体还款情况;三是店员口头宣传隐瞒重要信息。
    在此提醒消费者,警惕商品分期付款消费陷阱。消费者在选择分期付款消费时,一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警惕和不明身份第三方签订合同;二要详细了解合同内容,以书面约定为准;三要保存好正规购物小票和正式合同文本,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会承担巨额利息,得不偿失。   
    4、购车强搭保险,消费者可以说“不”
    关于汽车类投诉,违背消费者意愿的强制交易行为投诉最多,最为常见的就是强制消费者购买车辆商业保险、强制为消费者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服务、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品等行为。这些强制交易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汽车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遇到上述强制消费行为,消费者可以理直气壮说“不”,可以直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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