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18-03-09 11:41:33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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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微信购物维权难

    从2017年消费投诉数据可以看出,消费者咨询微信购物的电话猛增。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非现场购物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微信购物属于非现场购物的一种,但因为没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直接支付给销售方,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能被动等待销售者主动联系,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这就失去了第三方监督,完全取决于销售者的诚信,如果销售者故意不联系消费者,那么消费者的侵权损害将很难得到维护。

    晋城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非现场购物尽量选择有合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商家,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警惕银行搭售保险行为

    本打算办理储蓄业务,却发现实际买了保险,晋城消费者翟某投诉五年前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却被游说理财保险比储蓄利率高,哪知今年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实际利息比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少很多。当前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招揽顾客,纷纷与银行联合“搭车销售”或“捆绑销售”保险理财产品,不少大意的顾客容易因此被误导,待签好合同后才察觉为时已晚。保险合同一般包含复杂的格式条款。普通消费者对于“误买”的保险理财产品,更难搞清楚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常常因此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晋城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增强识别意识,去银行办理业务时看清楚金融服务种类,避免发生纠纷陷入维权困境。

    3、抵制高利诱惑防范非法集资

    2017年,晋城周边地区陆续出现一些公司以商品订单销售返利模式,通过发布所谓的“创新销售模式”广告,承诺提供较高投资回报率,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犯罪,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晋城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商品订单销售返利”存在虚假返利、虚假宣传、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不可控、维权难度大等五大风险,其实质就是变化手法从事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危害性大、隐蔽性强,消费者及有关企业务必谨慎小心,加强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4、警惕“感恩答谢会”专坑老年人

    每逢节假日,一些无良经营者往往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的名义,通过频繁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的招待会、恳谈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会销活动,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甚至是“三无”保健品,有的甚至打着“无效退货”或“交付订金就可终生免费享用”的幌子,在骗取老人钱款后即逃之夭夭。

    晋城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务必远离此类感恩答谢等会销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供稿:晋城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 冯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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