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发布时间: 2018-08-14 11:40: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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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是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是破坏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忧患。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要从“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众‘智’成城”的要求出发,充分认清黑恶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在全市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

    广大人民群众要勇于同黑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踊跃举报。对于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110       3010136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网络举报:晋城市公安局审批服务“一网通 一次办”平台网站“线索举报”栏目

    (http://www.jc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show.aspx?menuid=402015) 

    多年来,我市社会持续稳定,与您一贯的积极支持分不开,衷心感谢您!祝平安、幸福、安康!

晋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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