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阳城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陈某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刑事案件5起,缴获作案工具甩棍1条,匕首1把。
2017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楠组织犯罪团伙成员杨某峰、张某杰、原某英、李某丰,通过创办公司,向社会发放小额贷款业务,以此谋取非法利益。其经营中,通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向借贷人强行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非法获利10余万,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楠将刘某叫至公司,以刘某未按期归还4300元欠款为由,指使犯罪团伙成员逼迫刘某打欠条,并将其扣留。直至刘某家人出资1万元后,刘某才得以脱身。2018年2月,陈某楠授意犯罪团伙成员强行向王某讨要欠款,犯罪嫌疑人将王某非法拘禁,采用威胁、殴打、拘押等手段,长时间限制其人身自由。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楠、杨某峰、张某杰、原某英、李某丰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属于犯罪集团,犯罪嫌疑人陈某楠为首要分子,杨某峰、张某杰、原某英、李某丰为主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目前,已将此案移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赵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