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7 10:20:11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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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6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不断开创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互促共进新局面,为推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就全面加强我市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晋城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谱写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晋城篇章,奋力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

    ——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真正做到党建强、发展强。

    ——坚持把党建融入发展。按照“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要求,推动目标管理融合,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推进工作运行融合,同步聚焦聚力,将党的建设与项目建设、深化改革、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工作融为一体,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推进绩效评估的融合,发挥党建成效的“乘数”效应,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同进行、结果同运用。

    ——坚持用党建推动发展。“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通过狠抓党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坚定“四个自信”,为发展指引方向。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提升能力水平,为发展提供保障。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为发展凝心聚力。

    ——坚持靠发展检验党建。实现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关键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行动和落实。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意识,在推动晋城“五大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三大目标”的工作中检验党建成效。

    二、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维护核心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的必核内容,作为干部任前谈话的必谈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按照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强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上级党组织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出台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细则,试行必要时邀请普通党员、群众列席点评办法。建立组织生活台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在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2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各级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日常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对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山西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扎实推进各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

    4、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共产党人的精神命脉和根基,积极弘扬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理念,不断夯实发展健康党内政治文化的基础。深度挖掘太行太岳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充分发挥本土红色文化作用,以弘扬革命精神为重要内容,推动市县两级党性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培塑党内政治文化的整体气质,为党内政治文化注入现代法治精神。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和丰富的艺术形式,大力扶持和发展富有时代内涵的党建精品文化,助力形成党内政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5、不断提高党的“四种能力”。提高把方向的能力,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要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党委各部门、群团党组织工作汇报,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谋大局的能力,统筹整体谋划,优化资源投放,推动融合发展,加快形成集聚的平台、集中的优势、集合的力量。提高定政策的能力,吃透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提高促改革的能力,压实改革责任,强化改革督察,狠抓改革试点,推动改革落实。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6、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员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整体性地学习、历史性地学习,更加突出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领导干部示范引领,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主题党课等形式分级分类抓好全覆盖集中轮训。充分利用“新时代讲习所”“新时代讲习快车”“新时代太行文艺轻骑兵”创新平台、“理论在身边”全媒体栏目、太行日报“小晋爱理”纸媒+新媒体专栏和“太行红叶”网络新媒体等,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7、坚持尊崇党章。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学内容,并纳入党校等各类培训班次的必修课程,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章原原本本学、经常学、反复学。结合政治巡察、督导检查、信访举报,及时教育纠正党章意识不强、不按照党章办事等行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把党章要求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要求,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政治生活和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现象。

    8、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讲述党的历史、传承红色基因,让“红船精神”“太行精神”“锡崖沟精神”等优秀思想和文化代代相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政治本色。把党性教育始终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各级各部门谋发展的实际举措和具体行动,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领导干部良好家风的培育和养成,通过实施廉政家访、召开廉内助座谈会、讲好家庭助廉故事、用好正反典型案例等,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深入挖掘我市历史名人陈廷敬、杨继宗、田从典、孙文龙等清廉典型,打造一批家风教育基地。

    9、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三)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0、落实领导干部“五个过硬”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五个过硬”。带头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到信念过硬。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过硬。树立正确政绩观,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做到责任过硬。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全面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做到能力过硬。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在真心实意向人民学习中拓展工作视野、丰富工作经验、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在倾听人民呼声、虚心接受人民监督中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在服务人民中不断完善自己,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作风过硬。

    1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事业为上选拔干部,重点从转型一线、脱贫攻坚一线、重大项目一线发现识别干部。落实“架天线”的一律不用、不作为的一律不用、群众不公认的一律不用的要求,坚决打击诬告乱告、恶意举报等行为,让选人用人好风气持续清正清爽清朗。公开推选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年轻干部。加大定向选调生招录、优秀年轻干部基层挂职锻炼力度。

    12、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考核。建立完善经常性管理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巡察、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检查、举报受理核查、“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以及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把履行干部管理监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对“关键少数”的重点监督,探索制定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措施,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审和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市委出台的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鼓励激励”三个办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强化目标考核结果运用,加大目标考核奖惩力度,发挥好目标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

    13、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围绕新发展理念、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创新驱动、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方面开展专题能力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八个本领”。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标杆行动”,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把以上率下作为基本工作方法,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带动全市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征程。

   (四)夯实党的基层组织

    14、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围绕全市“三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乡镇工作力量充实稳定、“并村简干提薪招才建制”、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加零”、基础工作达标验收、效能建设、干部基本能力测评等工作,持续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坚持“整体推进、分类加强”原则,着力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任务落实,突出强化“党建引领”。农村党组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领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本土人才回乡回流、扎根创业;城市党建强化街道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继续抓好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机关单位与社区党组织开展“联手共建”活动,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融合发展;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等方面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推进书记董事长一人担任、专职副书记配备,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不包括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符合条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进公司企业章程;非公和社会组织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在产业园区、商贸楼宇、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组织、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在项目征迁、工程建设、脱贫攻坚等一线推动设立项目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让党旗飘起来、党员站出来。

    15、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以“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为内容的“五好党支部”创建。持续开展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每年按照10%的比例倒排相对后进党组织,实施“一支一策”集中整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关怀社会、协调利益”的六大功能,把为群众办的好事交给基层组织来做,使基层组织有抓手、有平台,在群众中有威信。深入开展“一创三联”活动,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联系服务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力争用2到3年时间,使全市基层党组织整体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6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一流建设规范,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6、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党员活动日和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引导党员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切实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聚焦我市装备制造业、铸造业、全域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等重点产业,建强组织、凝聚党员、吸引人才。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各类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在不同领域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坚定不移推进作风纪律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实际行动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根本转变。

    18、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十方面存在问题,严肃查纠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问题;严肃查纠一些地方和部门作决策、抓落实搞“花架子”、材料政绩、打造领导“可视工程”等问题;严肃查纠一些基层干部冷硬横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严肃查纠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把查处个性问题与整治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推动治标向治本转化。

    19、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推行全覆盖权力运行公开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将干部作风晒在阳光下。强化监督问责,严厉问责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消极应付,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严厉问责转型发展中不敢闯、不敢试,遇难就躲、只说不练,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突出保障营商环境优化,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务实担当、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

    20、 严格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机制和政治生态评估机制,综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查办案件等情况,通过部门自查自评、纪委监委综合评价等方式,科学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组织各级各部门列出列细列准权力清单,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性进行建制堵漏。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利用党校平台,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方式,强化市县巡察、派驻监督、党组织监督的联动作用,关口前移发现问题。深化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

    21、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扶贫、民生和党员干部涉黑腐败等,聚焦整治重点,强化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精准性实效性,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和群众基础。

    22、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相互交织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肃惩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齐抓共管机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实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挖得出、打得掉、控得住、防得好”。

    23、继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工作方案,不断丰富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措施举措。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及两个机构实体化运行。以《监察法》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纪委监委相关制度为遵循,进一步修订完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不断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高效顺畅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在执纪执法上同向发力、精准发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探索加强对市属高校、国企、医疗机构以及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监察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监察工作办法,把“四种形态”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建立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机制

    24、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意见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到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动党的建设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亲自研究贯彻措施,亲自抓好落实执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履行好相关职责,抓好本意见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

    25、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措施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梳理实施重点,实行项目化管理,围绕“项目内容明确、目标要求明确、推进措施明确、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明确”的“五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人及责任时限,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落实工作有条不紊。实行定期自查制度,对照时间表,开展阶段性自查自检,对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不理想的,及时找准问题和原因,及时研究解决,严防工作停滞不前。积极探索,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提升落实效率和成效。

    26、加强督导考评。健全督查问责制度,将各县(市、区)、各单位抓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市委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把落实党的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予以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冯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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