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8-12-05 15:3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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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12月5日上午,我市召开《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会议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两个条例的批准决定;介绍了两个条例的基本内容并进行了说明和解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副市长王宏微就如何落实两个条例的要求措施进行了发布。
    据悉,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两部地方性法规正式生效施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五章四十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防治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条例结合晋城实际,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重污染企业关停或者搬迁、机动车限行、集中供热,民用散煤管理、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等方面作了规定。《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保护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条例结合晋城现存的众多古堡,对保护对象、维护与修缮、开发利用、公共消防工作、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会议指出,要加强学习理解,充分认识制定此两部《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晋城建设和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伟大实践,为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维护法治权威,切实保障两部《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为建设法治晋城,助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国家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撰稿:冯慧媛)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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