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业务申请办理流程
一、准入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或主营业务在本地);
2.企业主(法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3.符合当地区域产业扶持政策,有固定经营场所,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4.企业经营年限一年以上或企业主(法人)具有相关从业经验;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禁止申请入会:①企业、企业主(法人)及其配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近2年内有逾期记录;②企业主(法人)及其配偶列入失信人名单或被执行人名单;③企业近两年有环保、税务、工商等违法记录;④从事特殊行业无相关资质;⑤从事国家及地方政府限制、调控等行业。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6.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主(法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
3.企业、企业主(法人)及其配偶的信用报告;
4.入会申请表;
5.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一)入会办理流程:
1.向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
3.会员缴纳会费,将会费缴纳凭证报送至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会员会费分为1万元和5万元两档,分别可享受50万和100万以下的信用贷款服务,建议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状况选择贷款额度);
4.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将会员申请表和会费缴纳凭证报送至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
5.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室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会员申请服务机构报送资料进行审查;
6.将会员证书发放给企业。
(二)贷款办理流程:
1.企业携会员证书至合作银行申请贷款;
2.合作银行对会员企业贷款资质进行尽职调查;
3.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银行为企业办理贷款,企业获得银行授信;
4.连续两次向同一合作银行或不同合作银行申请,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强制企业退会、退费。
责任编辑: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