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对于农民工在内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1万元场地租金补贴;返乡创业人员3年内给予纳税人纳税金额同等额度奖励 (一)申报条件:近年来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并返乡创业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5人以上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资料: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缴税凭证。 (三)申报流程:由返乡创业人员在9月底前向工商注册地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申报,经人社部门组织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拨付,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 |
责任编辑: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