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新兴产业人才给予创业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 2018-10-08 17:20: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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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18年起,来我市创业的国际一流创业团队或入选“国家人才工程”、“省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于每年10月份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实地考察并组织评审后,报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对新兴产业人才给予创业资助。
(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人才工作领导组决定,落实相关资金。
责任编辑: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