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企业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0-08 17:18: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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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企业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

 

  一、对于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建设发展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10万元一次性建设发展资金支持

  (一)资金申领:技能大师工作室按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认定完成后三个月内,按认定等级分别向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建设发展资金。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县(市、区)的,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再报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复审。

  (二)申请资金材料:建设项目申报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技能大师身份证复印件、所获技能奖项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在受理资金申请材料后,组织财政、经信、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对于企业首席技师、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补贴。对获得企业首席技师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对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00元、6000元补贴,并对获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3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

  (一)资金申领:获得企业首席技师,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须三个月内向所在地经信、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

  (二)申请资金材料:企业首席技师补贴申请报告、企业首席技师补贴申请表、企业首席技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首席技师荣誉证书及本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请报告、补贴申请表、技师(高级技师)身份证复印件、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户头的有效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三)资金拨付:经信、人社等部门在受理资金申请材料后进行联合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三、对于企业员工新获得“三晋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的给予企业资金扶持

  (一)资金申领:企业全职引进或培养本企业职工按年度新获得“三晋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领军型高技能人才的,须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扶持资金。

  (二)申请资金材料:企业引进(培养)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扶持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引进(培养)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扶持资金申报表、引进领军型高技能人才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引进(培养)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所获“三晋技术能手”及以上技能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在受理资金申请材料后,组织财政、经信、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责任编辑: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