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18-03-29 16:21:31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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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昌明作工作报告

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晋城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到庭,就相关情况接受控辩双方及法庭的发问,推动庭审实质化。

    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会同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办案流程,推动检察机关随案移送检察意见书成为常态。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有经营价值的困境企业重整再生,让劣质落后的“僵尸企业”清算退出,实现优胜劣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及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推动形成有利于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探索委托调查、举证延后、离婚冷静期等制度,依法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架起了党和群众的“连心桥”。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以基层法院的立案庭、派出法庭为切入点,推行诉调对接“6+N”工作法,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努力把简单民事案件化解在诉前,减少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出台意见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法官释明、专家辅助人参与民事诉讼等进行规范,推进“繁案精审”,提升审判质量。

    强化司法便民利民。立案登记制效果显著,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诉讼活动更加透明,正义不仅实现,而且看得见、感受得到。

四、坚持综合施策,强力推动解决执行难题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三统一”执行工作体制,两级法院握指成拳、一体推进,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针对仲裁保全和仲裁执行分属两级法院管辖的现状,依据民诉法提级管辖制度,裁定由市中院统一保全,并形成长效机制,避免工作脱节,提高了执行效率。

    用足用活惩戒措施。加大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纳入力度,加大限制高消费力度,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执行威慑初步形成,让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积极营造舆论环境。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在电视台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社会公开表态,引导社会公众客观正确认识执行难,区分“执行不能”,积极营造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

五、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激发司法内生动力

    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圆满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和增补工作,挖掘内部潜力,配齐配强团队力量,缓减了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

    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稳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市中院推行院领导接访纪要制度,做到接访情况全程留痕、责任清晰,有效解决了诉访不分、终而不结、出口不畅、反复交办等问题,为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指明了路径。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三年规划,坚持人员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做到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在法院的具体工作中,采取定期向市委汇报和重大事项及时汇报相结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邀请专家教授培训干警13次,参训人员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严守审判纪律、排除司法干扰”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过问案件登记”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市中院就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两次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中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试金石”。

2018年工作安排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提高

    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要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三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五要狠抓“三基”建设,继续充实审判执行力量。

    六要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担当

    一要加强行政审判态势研判,支持“放管服效”改革,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二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市场主体的恒心和信心。

    三要抓好破产审判专业化,建立“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中惩罚性赔偿措施的适用,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五要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依法审理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案件,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服务美丽晋城建设。

    六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妥善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扶贫领域案件,服务精准脱贫,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三、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

    一要深入推进人员分类、内设机构设置、绩效考核等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二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实行谁审理谁裁判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现独立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有机统一。

    三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提高“三个比率”,实现“三个实质化”,确保有罪的人得到应有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四要深入推进民事诉讼多层次审判程序适用,推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并进行的庭审方式改革,推行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推行“类案专审”,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开展制裁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维护正常诉讼秩序。

    五要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调对接“6+N”工作法,推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低廉、和谐的解纷渠道。

    六要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当事人的举证意识,提升公众法治素养,让打官司不找关系靠证据成为常态。

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融合上有新进展

   一要服务法官办案,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广使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熟练掌握“法信”“法智罗盘”等智能检索系统,助推办案提速增效。

    二要服务审判管理,运用信息化平台推进独立办案和审判管理同步运行,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动态监督,促进管理监督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

    三要服务司法公开,完善“四大平台”建设,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多种渠道,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立体化,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

    四要服务群众诉讼,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拓展网上诉讼服务,用信息化畅通司法便民的“高速路”,让司法更加贴近人心。

五、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有新作为

   一要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在“三统一”基础上,实现执行工作方式的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打造“三统三化”模式。

    二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及时执结;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以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经得起监督的公开方式,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纳入全国终本案件库,定期查询,定期“回头看”。

    三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特征,最大限度地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严厉惩治老赖;开展干扰执行登记报告工作,让抗拒执行、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

    四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升级,进一步扩大网络查控系统覆盖面;推进与“信用晋城”“企业信用公示征集”等平台的无缝对接,不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执行不难”成为常态。

    五要加强宣传,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为推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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